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简称“青岛能源所”)是由中国科学院、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7月启动筹建,2009年11月30日通过共建三方验收并纳入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管理序列的国立科研机构。2019年6月17日,山东省、中科院、青岛市三方签署协议以青岛能源所为依托单位,共同筹建山东能源研究院,支撑国家能源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山东省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服务能源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依托青岛能源所、山东能源研究院建设的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在2020年12月17日挂牌筹建。形成了青岛能源所、山东能源研究院、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青岛能源所坚持创新驱动与需求牵引相结合、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并重,聚焦新能源、新生物、新材料、先进储能等领域,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系统集成重大创新研究,突破领域前沿科学难题和核心关键技术,提供重大创新成果和系统解决方案,在满足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方面发挥不可替代作用,不断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截止2023年底,青岛能源所拥有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博士后流动站,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共四个一级学科博士培养点;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两个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点,形成了涵盖生物、化学、化工、材料等领域的学科培养体系。现有双聘院士及顶尖人才专家12人,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18人,省部级人才计划专家134人次。累计发表SCI论文4019篇。申请专利2037件,其中发明专利1897件,授权专利978件。入选青岛市首批专利质量提高试点单位,2016-2018年度专利创新能力连续三年位居驻青高校科研机构第一名,2018、2019年度授权专利数量位居山东省科研机构第一名。2019年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国家标准审核认证,是中国科学院首批、山东省和青岛市首家通过国家标准认证的科研机构。2022年再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青岛能源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以中科院“院地合作三原则”为指导,通过出台成果转化政策(出政策),建设中试与成果熟化平台(建平台)、探索与企业合作模式及成果转化(创模式)、培养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专业人才(育人才),联合社会资本设立成果转化基金等重点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十四五”以来,共有生物天然气、二代生物柴油、生物基塑化剂、梳枝丁戊橡胶等二十余项重大成果实现转化。科技部评估中心发布《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排名: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三项平均合同金额全国排名第94位(共3450家)、中科院第35位(共114家)。2021年5月全国高校院所创新指数排名居全国48位。
(数据更新到2023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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