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青能所字〔201571号)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

  一、概述

  2015年,青岛能源所按照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院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和基础建设,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学习,提升认识水平。 

  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充分理解所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区别,结合青岛能源所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依照党和国家相关法规以及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青能所字〔201571号)、《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研究所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建立了一整套信息公开制度。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综合管理部作为全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立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流程,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位。 

  3、建立官方网站专栏,促进工作透明度。 

在研究所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组织机构”、“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等栏目,并对制度中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进行公开。

4、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充分拓展信息公开途径,申请官方微信公众号,构建新型信息宣传平台,及时推送研究所最新工作进展和成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研究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研究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信息共44条,其中,信息公开“相关规定”3条,“科学研究”25条,“国际合作”5,“科学普及”4条,“学术出版”7条。

2、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情况

2015年,研究所官方微信发布信息44条,研究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研究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基本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适当有所增加,但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项,充实公开内容。2016年将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进一步优化专栏集中发布内容的目录结构,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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