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筹建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青能所字〔2007〕19号)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筹)各处室: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赵汐潮、吴钢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人教字[2007]24号),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筹建工作组成员已作调整,现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利生,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筹建工作组组长、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所长。主持筹建组、研究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资产处、科技处。重点负责研究所中长期发展规划、科研布局与学科发展规划、筹建期间科技项目、支撑平台建设等。
赵汐潮,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筹建工作组副组长、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协助王利生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处。重点负责基本建设、人才引进、体制与机制创新等。
辛志军,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筹建工作组副组长(兼),重点负责与青岛市崂山区有关事务的沟通,研究所园区基本建设工作协调,员工住房等政策的落实,协助其他工作。
宋长虹,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筹建工作组副组长(兼),重点负责与青岛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家属安置等政策的落实,协助其他工作。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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