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与青能所”十年所庆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6年,青岛能源所已经走过了十年的路程。这十年中,寄托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梦想,也蕴含了每一个人曾经付出的汗水。因为有了我们的努力和坚持,才能荜路褴褛永不退缩,才能和衷共济砥砺前行。才有了青岛能源所发展中的创造与辉煌。
    为了抚今追昔研究所那些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起步到腾飞的荏苒岁月,回味体会亲历者一个个平凡琐碎,幸福感动的故事,我们举办青岛能源所“我与青能所”十年所庆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与青能所
(以亲历者的角度,记述青岛能源所的发展变化,抒发对青岛能源所的真挚情感,回忆曾与青岛能源所有关的各种记忆)  
  二、征集内容
    1.与青岛能源所有关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追忆,或者是亲历者、见证者的叙述。
    2.昔日鲜为人知的故事或感人至深的回忆,记录青岛能源所生活与趣事,抒发同事情谊、同窗友谊的感怀文章,如师生间的感怀、学友间的思念、所内逸趣、生活风貌、所史掌故……等等。 
    3.有关青岛能源所发展,个人成长的体会与感悟文章。 
  三、征稿对象 
  青岛能源所在职员工、学生,曾在青岛能源所工作、学习过的朋友。 
  四、投稿说明
    1.请以【作者】【作品名】并标注征文的格式发送到投稿邮箱。
  2.来稿请注明作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在所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简要经历、所在或原所在部门(单位)。 
    3.所有来稿必须为原创作品,文体不限,长短不拘。
    4.本次征文文稿将全部在十周年专题网站上发布,并选择优秀作品汇集成册。
  5.作者对作品有著作权,活动方有使用权。
  6.获奖作品将用于青岛能源所十周年活动期间的有关宣传。
    7.活动方保留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8.投稿邮箱:
office@qibebt.ac.cn
    联系人:孔凤茹、高立杨
    电话:80662776
    五、征文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
  六、要求
    1.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动员本部门职工积极参与,职能和支撑部门每个部门要至少组稿一篇。
    2.各党总支、支部要发动党员同志积极参与,每个支部(总支)至少组织2篇稿件。
    3.团委和人力资源部动员团员和在学研究生积极参与,在学研究生组稿至少5篇。

                                 中共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党委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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