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现将我所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所申请公派留学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为研究所在职工作人员,且在所工作时间满一年及以上。
(二)要求拟申请的研究目的性强,且必须是与研究所本团队发展规划密切相关的研究方向,在不影响当前从事工作的前提下,经过所在团队的推荐。
(三)据上一次出国培训后在所工作满一年。
(四)非团组项目,同一团队申请公派出国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五)根据《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出国人员管理办法》签订公派留学协议书,满足服务期限的要求。
二、公派留学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申报流程
1、项目受理时间2016年1月5日至1月15日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基本条件、相关项目要求、资助强度等请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sc.edu.cn/的《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3、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
4、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article/717)准备纸质材料一套。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四、重要说明
1、自2015年起,凡申请中科院公派留学计划中“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或“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否则将按照不符合院公派留学基本申报条件处理无法申请院公派。2015年度院公派留学派出类别见附件,供参考
2、2016年度国家公派项目将于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申请时提交的邀请信必须明确2016年12月31日前派出,否则将无法通过初审。
3、请有意申请的人员于1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包括:研究所公派出国(境)人员审批表(请联系人力资源部索要)以及公派留学规定纸质材料一套。
联系人:阎星橙
联系电话:80662784
电子邮箱:yanxc@qibebt.ac.cn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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