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土建装饰项目施工单位征选公告

    一、征选人: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二、征选内容: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园区土建装饰项目施工单位征选;入选者作为合格施工单位,今后研究所土建装饰项目施工将优先从合格施工单位中选取。
    三、项目位置:崂山区松岭路189号,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内;
    四、报名资格条件
    1、青岛市内凡经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三级资质及以上之一者;
    2、有工程维修经验者优先;
    3、承建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五、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施工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项目负责人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年主持过的同类项目,有一项即为合格,从2014年1月1日起算;
    4、企业近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一项即为合格,从2014年1月1日起算。
    5、报名时,第二-四项材料密封与第一项材料一起提交(1份),密封处要有企业公章及法人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截止及评审时间
    本公告将在我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5天,报名截止2017年4月17日15时(评审开始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评审办法见附件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研究所园区办公室
    联系人:孙涤 80662775 13658683073
                                          2017年4月10日

附件: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土建装饰项目施工单位征选评审办法

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

企业业绩

6

投标人近三年承揽的同类项目,每一项得1分,满分6分。从201411日起算

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主持过的同类项目,每一项得0.5分,满分2分。从201411日起算

企业荣誉

2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建设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1分;二等奖的每项得0.6分;三等奖的每项得0.4分,最高计至2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合计

10

 

说明:1、不按要求或四项报名材料不全为废标;2、按得分排列从高到低最多取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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