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能源所通过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

   日前,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名单,我所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通过认定,成为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2019年开始,为培育和壮大我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省科技厅面向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居间、经纪或代理活动并取得合理佣金、依法成立的法人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技术转移专门机构进行择优遴选,以备案形式纳为山东省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并会同省财政厅出台《山东省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备案省级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对促成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且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一定规模以上的省级服务机构,省级财政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本次通过备案的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促成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且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省级服务机构,省级财政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5%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服务机构,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20万元经费补助,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文/李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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