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能源所与山东东方宏业签署合作协议

  近日,青岛能源所与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在聚烯烃材料功能化开发和工业化制备等方面的合作。研究所党委书记彭辉、副所长徐峰、东方宏业化工总经理王峰忠、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仿生智能材料研究组等相关人员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徐峰对东方宏业长期以来给予研究所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双方围绕特定差异化聚烯烃材料结构设计、工业化制备及功能化开发,充分发挥双方在人才、技术、产业、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凝聚共识,共同谋划并积极推动研究所重大科学技术项目转移转化。王峰忠提出,依托东方宏业与山东省成立的山东省聚烯烃新材料功能化及改性工程研究中心,促进东方宏业与研究所的深度技术合作,针对具体技术需求,探索产学研融通创新新模式,进一步加强与研究所在聚烯烃材料创制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此次项目合作和未来发展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交流,并达成长期深度合作共识。(文/图 吕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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