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与中国科学院签署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山东省能源研究院建设

  48日上午,中国科学院与山东省政府举行科技合作座谈并签署合作协议。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以及中科院、山东省相关部门领导和中国工程院院士、青岛能源所所长刘中民,青岛能源所党委书记彭辉出席座谈会和签约仪式。中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张亚平主持会议,并与山东省副省长于杰分别代表院省双方签署《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将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技术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支持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海洋强省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筹建山东能源研究院建设是院省合作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山东能源研究院依托青岛能源所,在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青岛)基础上,由中科院、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三方共同建设,是山东省面向国际国内能源发展大势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需求提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抢占国际能源科技竞争制高点,支撑国家能源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山东省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服务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孔凤茹 图/张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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