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能源所与中国海洋大学全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11月3日下午,青岛能源所与中国海洋大学全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举行。青岛能源所所长吕雪峰,中国海洋大学校长于志刚出席并共同签署《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全面合作协议》。
  于志刚对吕雪峰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介绍了学校近几年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并对青岛能源所抢抓发展机遇,与山东能源研究院、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形成“三位一体”发展格局,在新能源、新生物、新材料等领域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指出,当前双方在人才联合培养、科技合作等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希望双方未来在团队建设、重大项目攻关、创新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对外合作及资源共享等方面持续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吕雪峰首先感谢中国海洋大学长期以来给予青岛能源所的大力支持,同时对中国海洋大学取得的各项成就表示赞赏。他指出,当前双方在联合科技攻关、人才培养交流、共建菁英班等活动取得了重要成果,希望双方聚焦新生物、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在加强研究团队建设、联合攻关重大项目、协同培养高科技人才等方面,形成创新合力,共谋合作发展。
  与会双方就推进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事宜进行深入交流。
  双方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青岛能源所研究生处处长刘佳和学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陈朝晖代表双方签署《中国海洋大学与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
  双方签署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
  座谈会前,吕雪峰一行实地调研了学校海洋高等研究院。青岛能源所研究生处、人事处、科技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学校国内合作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附属学校筹建工作办公室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文/韩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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